日前,贵州省国资委制定下发了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改革发展工作22条措施,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脱贫攻坚和经济发展,把耽误的时间抢回来,把遭受的损失补回来,确保打赢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两场战役,顺利完成今年各项目标任务。
通知要求,各企业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坚决落实贵州省委召开的全省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在推进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工作中勇挑重担、主动作为,继续以最严肃的政治态度抓好疫情防控,以务实的作风、有力的举措推动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落实落地,决不能有侥幸心理、麻痹心理、厌战情绪、懈怠情绪,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
通知强调,要始终把按时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作为守初心、担使命的生动实践,推动人力、物力、财力更加聚焦脱贫攻坚主战场,紧急行动起来,发起最后总攻,确保按时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通知强调,要全力抢抓企业项目复工复产达产,把耽误的时间抢回来,把遭受的损失补回来,确保顺利完成今年各项目标任务。
贵州省国资委统筹抓好系统企业疫情防控和改革发展工作22条措施主要内容如下:
一、坚决打赢国资系统防控疫情战
(一)继续落实好企业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具体措施,落实人员责任,建立全环节、全流程疫情防控台账,形成从企业管理层到车间班组、一线员工“横到边、纵到底”的疫情防控全员责任体系。
(二)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特别是强化管点、控线、畅面措施的落细落实,严格人员进出体温测量,严格返岗人员疫情核查,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果断措施。加强工作场所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净化工作和生活环境,做好职工防护工作。
(三)全面落实联防联控要求,自觉服从地方党委、政府安排,加强与当地卫生健康等部门的对接合作,共同筑牢群防群治的严密防线,上下联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继续坚持值班值守,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执行疫情日报告制度,认真抓好企业疫情跟踪监测,第一时间掌握疫情状况,如发现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及时上报。
(四)减少人员大范围流动,科学安排疫情期间生产计划,在有订单有市场有原料保障的基础上,按需组织生产和物料采购,降低疫情输入风险,防止员工大规模聚集感染。
(五)坚持依法防控疫情,把防范法律合规风险作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重要内容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督促,重点加强对劳动用工、合同履行、工程进度、诉讼案件、公益捐助等方面的风险排查和评估,拟定应对预案,防患于未然。
(六)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受到省级表彰的企业干部职工及扶贫、驻村干部,支持监管企业对其个人进行一次性的适度奖励,在工资总额中单列管理,不与企业效益挂钩。对疫情防控工作不力、造成疫情扩散的,年度考核时给予扣分处理。
二、抢抓复工复产确保既定目标如期完成
(七)瞄准今年既定工作目标,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递压力,做到保持目标不变、压力不减,通过狠抓生产经营工作,确保企业2020年发展目标全面实现,切实在贵州省经济稳定运行中发挥表率作用。
(八)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可能导致的供需平衡、商品价格、金融市场等波动,深入分析对能源、原材料、制造业、旅游业、服务业等带来的冲击,研判产业链上下游可能产生的市场反应,加强对企业生产经营的监测预警,在业绩考核、激励分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方面予以支持。
(九)全力做好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复工工作,茅台集团、磷化集团要尽快对2019年底集中开工项目开工复工,盘江煤电集团在建矿井项目、乌江能源页岩气开采及其配套项目、贵绳集团异地搬迁项目要在2月底前全部复工,承担省重点工程项目的机场集团、高速集团要在保持全年总体进度情况下确保工程复工,其他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总体上要按照2月底复工开展工作,确保全年投资计划不受影响。
(十)在做好防护物资保障、确保疫情防控万无一失的前提下,各企业根据市场需求和生产条件,采取灵活举措全面推进复工复产。2月底前,所有企业要百分之百全部实现复工复产并恢复正常产能,煤、电等企业要开足马力、满负荷生产,保障疫情防控和社会生产生活能源供应。
(十一)用好用足国家和贵州省为应对疫情出台的金融、财税、援企稳岗等救助政策,提前预研预判疫情后期市场恢复性增长可能带来的机遇,做好结构优化和稳产稳收工作。
(十二)积极推进兼并重组实现跨越发展,对符合企业主业发展方向的项目,鼓励监管企业实施并购重组,延伸产业链,形成产业集群,促进行业整合和产业升级。贯彻效益优先、权责清晰、管控高效要求,推动处于充分竞争领域企业加快引进社会资本,通过职工持股、改制上市等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充分调动各方力量,激发企业活力潜力。
(十三)积极稳妥推动非主业清理工作,进一步聚焦主业优化资金、人才、技术配置,做强做大主业,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通过清理低效资产、无效资产,甩掉包袱,止住“出血点”,提升企业经济效益。按照《清理监管企业非主营业务提升国资监管效能实施方案》要求,把握时间节点,在2月底前完成监管企业清理工作方案并尽快上报审批,确保全年目标任务不受影响。
(十四)充分发挥应急转贷资金作用,加大应急转贷资金统筹调度力度,重点保障复工复产企业应急转贷需求,缓解企业资金周转困难,推动企业复工复产。
(十五)支持企业多渠道融资,鼓励产业融合度较高、生产关联较大的企业之间积极与金融机构对接,通过提供担保、拆借资金等方式相互支持、相互配合、抱团取暖,推动企业复工复产。支持复工复产企业积极申报工业及绿色发展基金,加大与金融机构协调力度,采取联动方式缓解企业资金流动性不足问题。
(十六)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做到疫情防控工作到位、重大安全风险排查管控到位、员工教育培训到位、复工复产方案和检查到位,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和职工身体健康。特别是在当前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坚决防止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十七)省国资委将强化考核“指挥棒”作用,对完成年度预算目标任务的监管企业,年度考核时适当加分鼓励。同时,将疫情对监管企业经营业绩产生的影响作为非经营性因素,在2020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和工资总额管理中,根据疫情对当期损益的影响程度,予以适度考虑。
三、坚决按时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十八)持续做好国有企业结对帮扶和同步小康驻村工作,更加聚焦9个未摘帽深度贫困县和3个剩余贫困人口超过1万人拟摘帽县(区)抓脱贫攻坚。按照贵州省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工作方案部署,相关企业要及时组织力量参加督战,及时进行帮扶成效评估,认真做好查缺补漏工作,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不漏一项。
(十九)注重把发展短平快产业和培育持续成长的长效产业结合起来,大力发展蔬菜、茶、食用菌、中药材等特色优势产业,确保既不贻误战机又兼顾长远发展。充分发挥企业自身优势,助力帮扶点做好春耕备耕工作,有条件的企业要在保障种子、化肥、农药等农业生产物资供应运输上出力。
(二十)持续抓好产销对接,强化农产品定向直通直供直销,依托国有企业网购销售平台,大力采购、仓储、配送、运营贫困地区农特产品,确保从贫困地区采购的农产品占职工食堂采购总价值的50%以上,实现每个帮扶点有1个以上农产品通过定向直通渠道进入企业职工食堂。
(二十一)按照开展国有企业结对帮扶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试点村工作方案安排,充分利用好中央和省财政给予的100万元扶持资金以及各级各部门给予的项目和资金,扎实推进农村产业革命,全面推广“龙头企业 合作社 农户”的组织方式,助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带动贫困群众脱贫增收致富。
(二十二)加强对派出驻村干部的管理,按照地方党委组织部门安排,第一时间督促派出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返回驻点开展工作。做好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激励关心关爱工作,全面落实生活补贴、工作经费等政策措施。积极挖掘、选树、宣传在脱贫攻坚战场一线涌现出的典型人物和感人事迹,对平时表现一贯优秀、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及时进行推荐报送。
(来源:省国资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