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国资委和财政部共同召开全国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视频会议,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号)和国务院印发的《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国发〔2016〕19号)精神,动员部署在全国全面推进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专项小组组长、国资委主任肖亚庆出席会议并讲话,专项小组副组长、国资委副主任孟建民主持会议,专项小组副组长、财政部部长助理许宏才就各级财政部门加大支持、配合推进分离移交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国资委总会计师沈莹参加会议。黑龙江、湖南、江西省及长沙市,兵器工业集团、中国石油和国家电网在会上作了交流发言。
肖亚庆指出,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是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措施。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是国有企业真正成为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条件,也是国有企业瘦身健体、提质增效、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必然要求。2012年以来,在黑龙江等10个省市开展的“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试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实现了多方共赢,积累了宝贵经验,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为在全国推进“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肖亚庆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推进“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一是明确目标任务,2016年开始在全国全面推进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到2018年底基本完成。二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三是企业是分离移交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提高认识,落实工作责任。四是企业和地方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做好分离移交工作。同时按照国发19号文件要求,统筹做好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确保到2020年基本完成。
许宏才强调,各级财政部门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要加强与国资等部门的沟通配合,准确把握中央财政支持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的政策内容,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研究建立政府和国有企业合理分担成本的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结合年度预算和中期财政规划合理安排资金。
孟建民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了3点具体要求。一是请各地区就会议有关情况及时向地方党委、政府专题汇报,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扎扎实实地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二是尚未启动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省市,要尽快部署启动。三是省级国资委、财政部门和中央企业集团公司每季度要向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每年要有工作总结。
国资委、财政部、中央组织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卫生计生委、银监会、国防科工局等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专项小组办公室成员、有关厅局以及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等企业单位有关企业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管副秘书长及国资委、财政厅(局)及有关部门,各市(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以及中央企业及地方国有企业负责同志,共1万多人在分会场参加了视频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