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国资委党委关于规范工作秩序严明工作纪律的通知》要求,公司11月10日下发文件,要求各层级管理人员严格执行外出报备制度、各类会议、活动制度、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以及公文报送制度,以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工作秩序,严明工作纪律。
文件从四个方面作了严格要求。一是对公司中层副职以上管理人员的出差、出访或离岗休假、学习等外出情况进行严格的逐级报备规定。要求外出时,中层副职应当向正职、中层正职应当向公司分管领导、公司副职应当向公司主要领导报告。离厂在本市域范围内的,须按程序报告说明去向。离遵在本省域范围内(不含遵义市域)时,须按程序报告后并在公司办公室备案。离黔须按程序报告后,书面填写《贵州钢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领导干部外出备案表》,并提前三个工作日向公司办公室报备。因紧急事务临时外出的,须按程序通过电话或其它方式及时报告去向。在外期间行程、时间有变化的,须及时补充说明行程变化情况和原因。原则上同一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不能同时外出,确因工作需要同时外出的,必须明确一名在家班子成员主持工作。公司主要领导(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外出,须遵照省国资委党委的相关规定办理。二是对各级领导干部参加各类重要会议及重大活动的纪律进行了详细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各类会议、活动制度。各级领导干部原则上应按照会议、活动有关要求按时参加,不得请假,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会前或活动前必须向出席会议的主要领导报告,并向相关举办单位及部门说明情况。三是对各单位重大事项的请示报告工作纪律作出详细规定,要求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文件对须请示报告的事项进行明确: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重要决定、领导重要批示情况,落实公司重要会议精神、重大工作安排部署等情况;涉及本单位(部门)生产经营、安全生产、维护稳定等方面的重大事项、重要动态、重大活动情况及带有倾向性的突出问题等;突发性重大事件或事故情况,包括重大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事故、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等;重要来宾、重要时期或敏感时段的有关重要情况以及其他需要请示报告的事项。凡须报告的重大事项,事前能报告的须提前三个工作日向公司办公室报告,事前无法报告的事中和事后及时报告。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必须第一时间向分管领导电话报告或报送信息,随时续报或事后补报。四是严格要求各级干部24小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确保紧急事务联系得上,处理得好。各级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公文报送制度,不得越级报送。